2015年3月19日 星期四

96-B1-04

1.火警自動警報設備
2.緊急廣播設備
3.地下室排水、污水抽水幫浦
4.消防幫浦
5.消防用排煙設備
6.緊急昇降機
7.緊急照明燈
8.
出口標示燈
9.避難方向指示燈
10.緊急用電源插座
11.防災中心用電設備

備註:參考自「建築技術規則」─ 建築設備篇,第1章,第2節,第7條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